欢迎访问成都八一骨科医院
成都 32℃~30℃|空气质量:优|天气:晴
国家三级甲等骨科医院
国家重点骨科
省、市医保定点单位
你的位置 >招标信息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东院区检验设备及试剂入围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东院区检验设备及试剂入围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东院区检验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jt2024091000012)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八一骨科医院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检验设备及试剂

标的物名称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东院区检验设备及试剂采购

数量1

计量单位

 

项目交货期为:试剂交货时间:采购人根据用药计划向供应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供应商据此配送。供应商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原则上在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急需试剂12小时内配送到;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交货地点位于: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东院区(四川省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2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业主方要求。

其他:服务期:一年;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选定最多3家供应商成交或入围;采购内容:成都八一骨科医院东院区采购检验科设备及检测试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采购预算:设备采购预算6.4万元;试剂部分按需供应,据实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及非外资声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要求: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应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如有附件,须提供附件)。
3)投标人须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托授权书(完整供应链授权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5、到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    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标段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标段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被列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09-10 18:00:00起至2024-09-18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检验设备及试剂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9 13: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院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院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院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户  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号:8110701013102773958
       注:项目名称+标书款
付款后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以邮件正文形式、标书费付款凭证以附件形式发送到GXZBCD@163.com,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标书付款记录,发票将在截止时间当周开具,电子版推送到各供应商的邮箱。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和“八一骨科医院首页(http://www.bygk.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八一骨科医院

: 成都市青羊区武都路3号

联系人: 刘老师

: 028-86111856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兆信中心4号楼7层719

联系人: 张经理

电话: 17360244962、18884636261、18123210010


医院导航
门诊时间
就医流程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