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电话: 028-86277120
- 医院地址: 成都市武都路3号
- 技术支持 天健世纪
各验证协助单位: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制剂室迁建项目”已进入施工尾声,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关于“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的相关要求,现成都八一骨科医院拟对“成都八一骨科医院制剂室迁建项目”竣工验证协助服务进行第一次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验证单位根据验收服务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进行报价。
1. 项目服务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八一骨科医院制剂室迁建项目验证协助服务
1.2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新津区花桥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项目服务内容:
序号 | 类别 | 数量/项 | 服务内容 |
1 | 厂房及公用系统验证 | 8 | 验证方案和报告编制协助,提供经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协助完成验证项目检测 |
2 | 工艺设备验证 | 24 | |
3 | 设备和系统清洁验证 | 28 | 验证方案和报告编制协助,配合完成验证实施和取样检测 |
4 | 产品工艺验证 | 12 | |
5 | 合计 | 72 | 注:具体验证项目和检测仪器设备见附件1: ) |
1.4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内完成拟开展验证项目的方案(含检查、确认记录文件等),提交我院相关部门完成签署工作;根据我院相关部门验证实施安排,配合完成拟开展验证项目的检查、确认、取样和测试工作;检测数据提交后30天内完成验证报告编制,提交采购人相关部门完成签署。
2.服务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如下:
2.1报价人协助配合采购方相关部门编制验证文件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及其他法规、指南要求,与医院GPP体系文件格式和质量要求匹配,与建设项目配置的设备、系统以及注册质量标准等特性相符。
2.2报价人提供的验证检查、测试仪器设备与方案相关检测项目匹配,并经法定认可的三方机构(单位)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工作正常。
2.3报价人需按采购人相关部门验证实施计划,随同协助完成指定验证测试和确认工作,验证取样协助配合工作。要求配备检测仪器的项目报价人须委派能正确使用和能力人员配合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确认。
2.4报价人应指定有资质、经验和能力服务工程师根据验证确认和测试数据,验证方案要求等协助完成验证报告,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提交采购人相关部门完成签批。
2.5报价人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一次性通过药监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GPP现场核查无重大缺陷,并协助采购人相关部门完成服务范围轻微缺陷整改。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备技术咨询相关业务经营范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监管部门公开公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咨询和技术服务工程师资格:报价人委派的咨询工程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职称”,并有5年以上药品生产质量综合管理经验、从业经验。(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4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人不提供询价文件。
5.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周二)18时00分
报价接收邮箱:bygkcgb1@163.com
6.联系方式
制 剂 部: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91027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武都路3号,3号楼制剂部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
2025年9月17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932号